發布單位:徐州產權交易所
項目名稱 |
海口市南沙路74號眾合公寓301-305房產 | ||||
項目編號 |
xzcq2014001 | ||||
轉讓行為 批準情況 |
《關于駐海口辦事處房產處置的建議》(2014年1月7日市領導批示意見) | ||||
掛牌日期 |
掛牌起始日期: 2014年1月29日 |
掛牌終止日期:2014年2月25日 | |||
轉讓方名稱 |
徐州市人民政府 | ||||
資產評估 情 況 |
評估機構 |
徐州眾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評估報告書編號 |
徐眾合評報字(2014)第001號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徐州市財政局 | ||||
評估基準日 |
2014年1月15日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988500元 | ||||
房產概況 |
房屋所有權證號 |
海口市房權證海房字第38363號 | |||
房屋所有權人 |
武漢市勘測院海南分院 | ||||
房屋坐落 |
南沙路74號(原南航西路74號)眾合公寓 | ||||
產別 |
國有 | ||||
結構 |
框剪 | ||||
所在層數 |
3層 | ||||
建筑面積 |
473.29平方米 | ||||
設計用途 |
非住宅 | ||||
土地使用權面積 |
約62.92平方米 | ||||
發證日期 |
1998年2月20日 | ||||
土地使用權證 |
無 | ||||
特別事項 說 明 |
1、該房產實際產權人應為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未變更,仍為“武漢市勘測院海南分院”。 2、1993年3月3日,經武漢市勘測設計研究院海南分院授權的中鐵十二局振海公司將該項目轉給徐州建筑工程公司海南開發公司,1993年12月9日,市政府駐海口辦事處與徐州建筑工程公司海南開發公司以合作建房的方式取得該處房屋的產權。 3、武漢勘測設計院海南分院已不存在,武漢勘測設計院現已更名為“武漢測繪設計研究院”。 4、徐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先后改制重組為徐州一建集團,現一建集團已經破產。 5、原市政府駐海口辦事處與徐州建筑工程公司海南開發公司簽訂的《合作建房合同書》及原始購房憑證原件丟失。 | ||||
轉讓參考 價 格 |
988500元 | ||||
受讓方應具備的具體條件 |
1、受讓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受讓方應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承諾自成交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
備查文件 |
1、產權轉讓相關批準文件; 2、產權相關《資產評估報告書》及核準文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產權相關證明文件。 | ||||
其他說明 |
1、 轉讓成交后買受人須自行辦理相關的權證變更及過戶手續,辦理上述權證變更及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全部由買受人負擔;買受人需要辦理多次權證變更及過戶手續的,均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相關稅費也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2、 委托人及產權人僅負責提供現有相關資料,不負責辦理任何手續,不保證該房產能夠變更或過戶。買受人受讓該產權時應處分了解該標的的瑕疵狀況,充分了解當地政府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認真考慮該標的權屬變更及過戶的風險。 | ||||
聯系方式 |
聯 系 人 |
孫經理 | |||
聯系電話 |
83705928 | ||||
傳 真 |
83705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