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啟動運作。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暫停實施相關法律規定的審批事項。上海市也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試驗區管理制度。
或許正是《文物保護法》相關條款的暫停,讓部分媒體猜想佳士得可以拍賣文物了?
然而實際上,外資藝術品拍賣要想拍賣文物并不簡單。長期以來,外資拍賣企業進入中國市場一直受限于我國《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禁止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目前的消息,上海自貿區內即將試行3年內暫停這一規定。也許對其他外資拍賣公司來說,進入自貿區是個不錯的機會,但對已經落戶上海的佳士得來說,這一條措施的幫助并不大。
進一步來看,文物拍賣首先需要的是文物拍賣許可證。我國文物保護法律體系包含《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設立的拍賣企業申領文物拍賣許可證,應當向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發給文物拍賣許可證;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這些規定在上海自貿區內還是繼續有效的,上海外高橋國際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胡環中也曾特別提醒:“外資拍賣企業需要國家相關條例,獲得文物拍賣的資格才能在自貿區進行文物拍賣。”從這個角度來看,佳士得想要拍賣文物還需要拿到拍賣許可,至于什么時候能拿到,或者什么資格能拿到跟自貿區就沒有什么關系了。
再上升一步來看,我國文物拍賣資質還有細化分層。一類文物拍賣尤其嚴格,根據2003年國家文物局《關于對申領和頒發文物拍賣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文物博發[2003]95號)的規定,文物拍賣經營范圍按品類分為以下3類:(一)陶瓷、玉、石、金屬器等;(二)書畫、古籍、郵品、手稿及文獻資料等;(三)竹、漆、木器、家具、紡織品等,其中特別指出對經營第一類文物從嚴控制。文物拍賣企業經營第二、三類文物,較易通過審批,而第一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的審批,則首先要求企業取得第二、三類文物拍賣經營資質3年以上。這一規定顯然已對經營年限提出了硬性要求,這也就意味著,即便上海佳士得目前能夠取得文物拍賣資質,要想拍賣含金量高的一類文物也需要3年內合法經營。根據資料顯示,上海佳士得9月26日在上海自貿區舉行的中國內地首場拍賣會中,42件拍品并不包含文物,而以現當代藝術和珠寶、手表為主穿插組成,現當代藝術部分包含了劉野、曾梵志、葉永青、羅中立、隋建國、展望以及畢加索、安迪?沃霍等等藝術家作品。顯然,外資拍賣公司想要進行文物拍賣,即便是在自貿區也并不簡單。